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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妻子何冉凤:没见兴华最后一面很遗憾

邱兴华妻子何冉凤(左一)和群众在法院门口看公告。
(记者刘宁张松)28日上午10点,“7·16”特大凶杀案案犯邱兴华带着对妻子何冉凤的怨恨,结束了其罪恶的生命。他永远不会知道的是,那一刻自己的妻子正在为丈夫的离去而悲恸不已。
28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贴出了省高法判处、执行邱兴华死刑的告示,大群关注本案案情的安康市民聚集在告示板前浏览告示内容,不时有群众为杀人者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欢呼雀跃。人群外围,一个记者熟悉的身影孤寂地静静伫立,久久没有离去,此人正是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神情黯然的何冉凤表示,自己在上午9点多开庭后方获知今天会进行二审继续审理,对于法院判决邱兴华死刑并立即执行毫无心理准备。“他们(法院)也没有人给我通知,我根本就不知道今天的事情。开庭后才得到消息,我匆匆地就从石泉县往安康赶,没想到还是来晚了,没能见上兴华最后一面,现在这个结局让我真的很伤心,非常遗憾……”
何冉凤说,虽然邱兴华在案发后始终表示非常怨恨自己,但她的心中还是很牵挂丈夫,“毕竟这么多年的夫妻了,我对他的感情还是很深的,我想让他活下去,但现在……”片刻之后,眼含热泪的何冉凤转身向法院办公楼走去,她说,自己将向法院申请,为邱兴华料理好后事,随后还要回家照看3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小儿子已经生病2周没能上课了,需要妈妈的照顾。本版文图记者刘宁张松
邱兴华的不归之路

邱兴华被法警押进法庭时,神色凄然。
一审 数罪并罚判死刑当庭表示欲上诉
10月19日下午,制造震惊全国特大杀人案的凶犯邱兴华在落网2个月后走上了审判台。庭审中,公诉人指出,邱兴华实施杀人行为的根本原因,是其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对他人无端猜疑,而且心胸狭隘、恼羞成怒、无视国法、草菅人命,其具体表现在杀人具有强烈的报复性。并认为邱兴华不存在精神失常问题,因对道观管理人员斥责其擅自移动道观内石碑不满,并怀疑道观主持有调戏其妻的行为,遂心生愤怒,进而在一夜间连续残杀10人,酿成轰动全国的“7·16”铁瓦殿道观惨案。在潜逃过程中,又在湖北省随州市持刀抢劫杀人,导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公诉人希望通过以上论述,证明邱兴华是一个符合我国刑法规定,具备正常心理精神状态的人,是一个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邱兴华是在完全具备辨别能力的基础上,有预谋有准备地形成自己作案行为的方向、方法、时间、地点以及行为力度能力,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而是故意犯罪。随后,一审口头宣判,邱兴华犯抢劫、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我要上诉!”在被法警押出法庭之际,记者上前询问邱兴华是否决定上诉,得到了他毫不迟疑的回答。
二审 杀人动机精神状况两大焦点法庭激辩
在12月8日上午的二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邱兴华的杀人动机,以及邱兴华精神是否正常两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邱兴华杀人的动机,是当日庭审中控辩双方的第一个辩论焦点。邱兴华在法庭陈辞坚称,自己是因为不满熊万成调戏妻子才产生杀人动机。邱兴华说:“从铁瓦殿下山后,我为了证明妻子与熊万成有鬼而扒光了妻子的衣服搜查,结果发现她身上多了20元钱,我就打了她一顿,如果不是跟熊有不正当关系的话,她哪里来的这些钱呢?”辩护律师认为,邱提出的这一犯罪动机是可信的,其作案后在现场留下的“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的字迹就是邱兴华杀人灭庙真实动机有力的佐证。
公诉人驳斥了辩方律师的这一观点。公诉人当庭举证称,邱兴华在杀人后故意将一具女尸扒光,并移尸至其他房间的行为,就是为了给“不淫乱”制造假象;同时,邱兴华于作案前与妻子在铁瓦殿附近遇见一熟人时,对此人说山上的道士不让他搬刻有先人姓氏的碑,要杀了这些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邱兴华不是为“淫乱”杀人。
张桦律师当庭提出为邱做司法精神鉴定的申请,成为二审庭审中的另一辩论焦点。
辩护律师张桦拿出邱兴华妻子何冉凤提供的“邱兴华家族病史证明”,以及邱兴华老家一心村村委会支书阮某出具的“邱兴华家族有精神病史”的证明,欲以此证明邱兴华的母亲、外祖母贺氏等三代家族成员均存在精神疾病。
公诉人称,邱兴华在案发前后的一系列行为表明其行为完全正常,应该负完全刑事责任。其案发前多次前往铁瓦殿,杀人时先后顺序很清楚。因为怕暴露自己,杀人后将杀死的人用斧子再砍了一遍,后来多次重复自己的作案事实时,也没有记忆模糊现象,当庭回答问题思维清晰,故此可以认定其不存在精神问题,不应该进行精神鉴定。而邱兴华的多名乡邻也证明邱兴华此前头脑很好用。
公诉人并指出,案发后,一心村村委会支书阮某曾向警方提供有“邱兴华是个很聪明很正常的人”的说法,这与辩方律师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前后矛盾,故此不应该依此作为证据。而何冉凤所提供的邱兴华家族病史证明,因其未通过司法机关提交且没有相关的证明,所以不具有公正性和可靠性。
随后,审判长当庭宣布,辩方所提供的两份“病史”证明材料均不予采纳。
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就邱兴华杀人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终审裁定认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无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上诉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庭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上午10时,邱兴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一声正义的枪声过后,这个酿成“7·16”惊天血案的凶徒,终于走到了自己不归之路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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