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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常规教研活动
1、各学校教研组必须加强常规教研活动,常规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有:钻研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考纲、教材、教法、学法,研讨课题实验;学习教育心理学理论,教改经验文章,组织学科教师培训,开展学科竞赛;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办各种辅导刊物,开展教学竞赛,听课评课,检查教学常规等。
2、各教研组要制定教研计划,并切实落实。教研组活动要建立中心人发言制度,并保证人人发言参加研究讨论,同时作好详细记录。教研组要加强对备课活动的检查与指导。
3、各教研组对常规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要全面安排,逐项落实,不能缺项,更不得以某一项内容作为全期的教研活动内容。
4、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举行两次全校性的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有明确目的和研究对象(内容),活动后要进行总结。
四、保证教育科研活动时间
小学以完小为单位,中学以教研组或课题组为单位,每周集中学习,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时间不少于2课时:各中心教研组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教研活动。
五、教育科研成果(经验)评奖
1、各中心教研组须将每年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 (经验)上报县教研室参评,对获奖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对获奖者所在单位在年度教育教学综合评估中给予加分(加分标准见教育局《年度教育综合评估办法》)。
2、研究成果归研究者本人所有,三人以下(包括三人)归个人,三个以上为集体成果。县上每年举行一次教育科研专题研讨活动,优秀成果将在会上交流。并向省市推荐。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教育科研的管理与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教育科研活动的时间和必要的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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