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黄陵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黄陵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县安委会与11个乡镇(街道办)、22个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乡镇、部门也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逐级夯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同时,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设立了安监站,在村组社区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初步建立起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为了有效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该县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夏、秋三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专项检查,范围涉及各个行业和领域,重点以煤炭、道路交通、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事故易发行业为主。今年以来,全县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320余处,消除事故隐患210处,并投入资金1550万元对煤矿、地质灾害、危险路段及加油站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进行了治理。与此同时,县安监局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职能,对全县186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煤炭、交通、防火、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严格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指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黄陵县还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今年,县上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实行长效管理,并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下发了《黄陵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县财政列支50万元做为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金。同时,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等安全生产高危企业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依法把危化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并将27家加油站纳入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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