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保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航空安全,制订本预案。
适用范围及原则
本预案适用发生在陕西省境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救援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应急响应
按民用航空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
事故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民用机场应急处置力量进行。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民用航空其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现场应急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
及时掌握机上运载的货物及危险品、航空器危险品及周边地面设施危险品的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迅速探明危险品状态,并立即采取保护、防护措施,必要时调集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处理。
当飞行事故发生在民用运输机场区域内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及机场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在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尽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机场道面上的事故航空器或其残骸,尽早恢复机场的正常运行,避免机场长时间关闭。
医疗救治
事发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并报上级卫生部门根据需要派出专家和专业防治队伍进行支援。
特殊情况下,省处置飞行事故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需求,及时协调卫生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医疗救护中心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调用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现场防疫工作依托事发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后期处置及事故调查
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发生事故的民航运输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受害旅客、货主进行赔偿,对地面受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赔偿;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按有关航空保险规定办理事故理赔工作。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依照民航总局的授权,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规定》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并对现场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事故调查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事故调查的内容包括对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主要调查任务有:现场监管保护,初始证据接收,证人和目击者询问,危险源的探测、排除、监护,现场人员防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