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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www.sn.xinhuanet.com   2006-11-15   来源:陕西日报

    编制目的

    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环境突发事件,是指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事件,是指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较大环境事件,是指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一般环境事件;是指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报送办法》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担负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部门及省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在确认发生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环境事件后,地方人民政府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省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评估由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评估。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和信息发布

    预案明确,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的发布由省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分阶段发布。要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造成工作被动。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保障

    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由现有环境监察队伍为基础建立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人员组成。这支队伍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常备重要力量,能够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参与和指挥事件发生地环保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指导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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