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日来富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9月份,全县等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6.5%,46.8%,42.3%和21.5%。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县交警大队压缩机关警力,充实一线,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大队除留一名带班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和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他领导全部带队上路。按照领导包片、民警包段的原则,抽调74名交警对全县9个责任路段包线、包点,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决查处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以及三人驾乘摩托车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雷达测速枪、酒精检测仪、数码照相机等高科技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客运车超员、争客抢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扣留机动车,消除违法状态后,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停业整顿;对所有机动车、特别是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上报市支队吊销驾驶证,决不允许降格处罚;对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和三人驾乘摩托车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一律暂扣车辆;对强超抢会、占道行驶、逆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开霸道车等违法行为及时录入全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罚款、记分、强制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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