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决策机制是重点
陕西日报讯 《省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界定行政决策权,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清晰。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法律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宏观政策,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和部门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科学、合法。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每年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和督察,根据督察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决策。并对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定期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决策责任追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规范执法行为是需要
《规划》指出,2007年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要在设区市全面推开,已经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地方,可以探索扩大和延伸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继续搞好农业和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有步骤地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试点工作。要按照减少行政执法层级,适当下移执法重心的要求,合理划分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执法权限,切实解决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
从2009年开始,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执法部门承担,除法律、法规对层级管理权限有明确规定的外,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再介入,侧重做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实现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法定化,行为规范化,文书格式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和持证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调处机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规定,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不文明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记者 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