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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设备维修资质认证办法》
www.sn.xinhuanet.com   2006-08-24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日报讯 8月17日,陕西省《设备维修企业服务资质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实施。该《办法》对省内的设备维修服务企业资质的类别与业务范围以及资质等级条件进行了明确划分。《办法》要求,设备维修服务企业或单位资质条件中,要求配置的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会计、技师、技术工人等专
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评审机构颁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书。《办法》规定,对执业成绩不良、设备维修服务质量低下、用户反映差、越权使用《资质证书》的设备维修服务企业或单位,资质认证机构应通过检查、监督,及时采取措施,对这类设备维修服务企业或单位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整改、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降低资质等级、收回资质证书。不论是降低资质等级或收回资质证书,首先要将已颁发给企业或单位的《中国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收回,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报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备案,以求维护设备维修服务市场秩序,保护设备维修服务客户的利益。(记者 沈谦 通讯员 田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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