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 8月9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宝鸡市新出台的《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宝鸡市住房保障体系,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改善中低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为了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现实的住房问题,我市专门就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住房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8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据了解,为了使市政府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政策尽快落实,惠及百姓,市政府决定从现有普通商品住房开发楼盘中调整出500套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供给保障对象。由市物价部门审查核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价格及核查开发商小区楼盘的市场价格,凡符合条件的购买对象可按审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与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政府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补贴。今年对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将按12平方米执行,对于新建廉租房面积一般控制在每套65平方米以内。另外,市政府决定兴建一批廉租房,以目前最低价格每平方米800元,提供给符合安置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以改善弱势群体的居住状况。今年,市政府还将在市东区和西区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解决500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记者:尚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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