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征收在操作上困难多——
观望:“核定征收”便于认定?
就在8月1日个税开征的首日,北京、上海等地出具的实施细则,都提到了普通商品房按照住房转让全额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杭州等房地产“热点”地区,也都不约而同选择了“1%”这个下限。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核定征收”的本意是不给逃税者可乘之机,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法定征收”和“核定征收”两者应税收入与税率存在巨大差别,而像北京、上海等这些热点城市并没有按“核定征收”的最高点3%来执行,而是按最低点1%来操作,无疑为“合理避税”留下巨大空间。
有人经过仔细研究之后发现,规定中还有更多的可乘之机。
比如,有购房者到装修公司开一张发票,可以从个税上省下一大笔钱。至于原来“阴阳合同”之类的旧避税方法也仍然存在。据说,深圳在这次二手房交易的“地震”中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就是由于当地“阴阳合同”的广泛存在。
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有业主向记者表示了这样的心迹。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说,从“差额的20%”到“全额的1%”的明显转变是由于实际征缴过程中个税征收操作的困难所导致的。他说,征收个税取证难、出售价核准计算复杂和合理费用认定环节繁多等三点导致了目前个税征收在操作上困难较多。
胡景晖认为,如果能顺利解决以上几个问题,日后普遍征收“差额20%”的个税方式较为容易实现;而如果短期内无法解决,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执行“全额1%”的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