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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讯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陕西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文明委近日制定了《陕西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纲要》。日前,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委,省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指出,陕西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眼于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提高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其基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不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体目标是:按照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三步走”战略步骤,力争在5到10年内使全省50%的行政村、乡(镇)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乡(镇),到2020年将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乡(镇)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市级以上文明村、乡(镇)。
《纲要》要求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教育作为思想道德建设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形势政策与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农民的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陕西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细则》,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省农村逐步形成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延安精神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泛开展唯物论、无神论和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关心和支持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展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是实现小康目标、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纲要》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健康有益的群众文体活动,使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纲要》还要求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加强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时引导农民深入开展以文明户、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水平。
《纲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记者 卓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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