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大荔跆拳道馆坍塌事件责任人被监视居住
www.sn.xinhuanet.com   2006-06-28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相关专题:警钟长鸣 11级狂风留下的警示

    新华网陕西频道6月28日电(记者杨一苗)记者28日从渭南市公安局了解到,大荔县跆拳道训练馆坍塌事件的两名责任人已被警方监视居住,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6月25日19时03分,陕西省大荔县遭受11级大风并伴有冰雹,位于城区体育路北大操场西南角的一所跆拳道训练馆屋顶被掀掉,北面墙体整体倒塌,造成7名6至14岁的学员死亡,另有7名学员及3名家长、教练不同程度受伤。目前伤者病情稳定,一名重伤学员已脱离生命危险。

    这次坍塌事件的两名直接责任人,博仁跆拳道馆馆长李建刚及教练杨素伟日前被当地警方监视居住。据了解,博仁跆拳道馆于2005年7月成立,法人代表李建刚是大荔县体委干部,他负责训练馆的招生、收费、经营和管理。李建刚8岁的儿子也在此次事故中死亡。(完)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