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闻
 图片新闻
 最新导读
 新闻评论
 新闻搜索
 ·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历史回顾]山西煤矿事故每死一人罚百万 赔偿死者至少20万
www.sn.xinhuanet.com   2006-04-30   来源:新华网

    从12月1日起,山西省境内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对举报问题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的,可给予1万元至5万元奖励。

    为了深化非法违法煤矿治理活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各级煤炭监察部门的行政执法作用,煤炭大省山西近日出台了《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

    山西省规定:发现非法违法煤矿企业,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吊销各种证照,予以关闭,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罚款;非法违法煤矿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山西省在这一文件中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群众监督网络和定期巡查、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网址。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