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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队伍实际抓好党员承诺制 | | www.sn.xinhuanet.com 2006-04-17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 推行党员承诺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党委坚持把党员承诺制贯穿于公安执法执勤之中,结合党员民警思想实际,抓学习教育;结合党员民警作风实际,抓承诺重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抓承诺机制建立,落实责任,抓早动快,使推行党员承诺制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夯实责任,迅速推行
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局党委把推行党员承诺制作为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和党委副书记、政委担任正、副组长的推行党员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4名同志组成专门办公室。交警支队、宝塔分局党委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机关各支部确定了一名联络员,从局党委到基层所队党组织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我们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抓动员部署。3月29日下午,市局党委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党员、老党员代表及基层所队20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民警参加的动员大会。党委书记、局长刘永岗在外出返回延安的当晚就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再次进行部署。局属各党委、党支部也层层进行了再动员。局党委明确提出,把推行党员承诺制纳入机关"创评"活动之中,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直接抓落实。对党员民警兑现承诺表现突出的,予以立功受奖,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情况较差或只承诺不兑现的,除通报批评外,取消其所在党支部的评优资格。通过充分动员,全局上下认识明确,态度坚决,保证了党员民警很快进入角色。二是在窗口服务单位先行试点。局推行党员承诺制办公室抽出2名同志下到控告申诉科、出入境管理处,具体指导开展承诺活动,率先推出了党员"先锋示范岗"五项承诺,即:说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办好每一件事,做好每一份材料,干好每一天工作。三是抓学习教育。局党委将《中共延安市委关于在全市共产党员中推行承诺制的通知》(延市发[2006]5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共产党员承诺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延先组办发[2006]4号)文件以及高部长在市直机关推行党员承诺制动员会上的讲话等文件,列为党员民警的必读材料,印制成资料汇编,保证人手一册。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坚持每周一、三、五组织集体学习,并实行签到制,将学习覆盖到全体党员,确保不留死角。通过专题辅导、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方法,让党员民警深入学习、领会实质。在推行承诺制过程中,局党委积极倡导"三学、三比、三查找"促进学习活动。即:学《党章》,比党性,查找履行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不足;学法律,比执法,查找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不足;学先进,比形象,查找工作责任心方面存在的不足。四是抓骨干培训。根据公安机关警种多、党员承诺事项复杂的实际,以党员民警"想干会干能干好"为目标,分层次进行培训,教给党员制定承诺的方法。4月7日,局党委举办了为期半天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交警支队、宝塔分局党委也分别对各支部委员和内勤进行了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二、结合岗位,公开承诺
党员承诺制的着眼点、落脚点,归根到底是要解决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能不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后认为,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虽然不尽相同,但民警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执法执纪不严的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尤其是基层民警和窗口单位表现较为突出,群众意见较大。对此,局党委决定将党员承诺扩展延伸到六个层次进行,力求承诺面更宽。即:党委承诺、党支部承诺、党员领导干部承诺、普通党员民警承诺、借调人员和协警党员承诺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承诺。对党员承诺事项,明确提出"十做十不做" 。"十做"是机关党员、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本职工作方面的承诺选项。即:一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二做维护民主集中制的模范;三做为警清廉的模范;四做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模范;五做执行《内务条令》的模范;六做执行"五条禁令"的模范;七做岗位练兵的模范;八做执行《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模范;九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模范;十做带头实干的模范。"十不做"是机关党员、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严格自律方面的承诺选项。做,即:一不做危害党、危害国家的事;二不做独断专行的事;三不做以权谋私的事;四不做吃拿卡要的事;五不做令行不止的事;六不做违法违纪违令的事;七不做愚昧无知的事;八不做推诿扯皮的事;九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十不做浮夸表面的事。局党委坚持以正确的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变"要我承诺"为"我要承诺",从机关到基层,党员民警对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纷纷做出承诺。局纪委书记王管良郑重向党组织承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主动引咎辞职。南市派出所一名户籍民警党员承诺:我保证做到对办事群众百问不厌,凡符合政策规定的立即办理,绝不让群众跑第二次。国保支队12名党员集体承诺:每位党员帮教一名"法轮功"或"门徒会"邪教组织人员,保证年底前彻底脱离邪教组织。车管所党员民警承诺:严格照章办事,绝对不办关系证、人情证、驾证。交警一中队4名党员集体承诺:坚持每天在育才小学门口护送学生过马路。4月12日,宝塔分局300余名党员民警在区四中隆重举行宣诺大会,公布分局党委承诺,机关、基层所队5名党员代表,郑重宣读了自己的承诺,此项活动激发了党员上岗"履"诺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强化监督,推动工作
为确保党员承诺事项兑现落实,我们从机制建设入手,狠抓落实兑现工作。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局党委采取由书记牵头抓,副书记具体抓,其他党委成员包抓分管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要求局属党组织的"一把手"是推行党员承诺制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承诺,直接抓落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局党委成员共选择12个基层单位,作为推行党员承诺制的联系点。帮助他们理清思路,寻找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承诺事项,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全局推行党员承诺制的示范点。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局党委成员按照分工到基层单位与党员民警开展面对面谈心,统一思想,研究措施。同时集中一周时间,每天同分管单位民警一同办公,对发现的问题当即责令整改。通过谈心,党委成员与基层党员民警沟通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特别是基层单位领导增强了责任感,把贯彻落实市委决策要求变成了自觉行动。四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在内部监督上,局党委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政工、纪检、督察、推行承诺制办公室参与的督查机构,坚持抓好党员承诺制兑现落实的自查工作。局承诺制办公室先后进行了两次检查,对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民警的承诺严格审核把关,面对面指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承诺制办公室利用公安信息网将推行党员承诺制文件、简报在网上发布,确保党委的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党员。在外部监督上,建立了征求群众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度,局党委每半年举行一次征求意见活动。局党委邀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社区居民、机关党员等20名同志组成监督评价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深入警营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局属各党委、党支部党员承诺制落实兑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党支部通过建立党员民警承诺台账,实行承诺兑现销号制度等措施,形成了兑现承诺的督促机制。为指导基层党组织,我们开辟了推行党员承诺制学习园地,将局党委郑重做出的十项承诺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推行党员承诺制既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平台,又为推动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组织保障。我们坚持以推行党员承诺制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同公安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推行党员承诺制促公安业务工作,以工作实效检验推行承诺的成效。党员承诺制工作开展以来,局长、政委坚持每周一在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已接待来访群众52起79人,立案21起,已解决14件,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日连续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曹华山、李淑莲抓获;抓获了1名潜逃6年的杀人犯;摧毁了我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个跨省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海洛因642.952克,其它毒品2217.50克。全局党员按照"干什么、承诺做什么,缺什么、承诺补什么"的要求,人人主动承诺,自觉实践承诺,已成为市局机关党员民警的自觉行动。据统计,局属党组织共承诺168条,党员民警承诺2400条,已落实兑现138条,其中党组织兑现18条,党员民警120条,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再鼓干劲,不懈努力,狠抓落实,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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