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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检察官张宝新怀揣“遗书”追贪官
3月29日,人民日报在十四版以《怀揣“遗书”追贪官》为题,报道了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检察员张宝新“玩命”办案,3年追查贪污受贿案件16宗,把17个贪官送上法庭的动人事迹。
像张宝新这样的人民检察官多么令人钦佩和折服。他无愧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反腐败战线上的尖兵!最使人感动的是,张宝新身患膀胱癌,手术后仅一个月就投入到反贪岗位,边化疗,边办案。不管严寒酷暑,他身上总是揣着两样东西:一个是药品,一个是写给家人和同事的“遗书”。这两样东西看似平常,但包裹着张宝新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对反贪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不辱使命、不负重望的顽强斗志。时代呼唤张宝新这样的检察官,人民更希望看到像张宝新这样的办案勇士涌现出来。
众所周知,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历来是腐败的“克星”。他们的工作性质和责任是极其重要的。他们以及家人亲属也随时面临着这样和那样的“风险”和“危险”。但反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复杂政治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取胜,否则,社会主义事业就有毁于一旦的危险。
但在现实中,由于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行,直接检验和考验着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更是对办案人员“荣耻观”的一个最好的辨别。近年来,有许多令人失望和遗憾的事情屡屡被曝光。有的检察院被牵扯到腐败的“团案”和“窝案”中;有的公安局成了“腐败局”;也有的纪检监察部门成了腐败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和“绿色通道”。更使群众痛恨的是,极个别的执法办案人员,私下与腐败分子相互勾结,同流合污,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通风报信,伪造假证,公然贪赃枉法,制造冤假错案,损公肥私,祸国殃民。群众痛斥他们是“腐败分子的靠山”,“害群之马”的“伯乐”。有的贪官一夜之间便“人间蒸发”,有的潜逃到国外,给国家造成了无法估量、无法挽回的损失。这一桩桩、一幕幕的“司法腐败”实例,使国人义愤填膺、深恶痛绝!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张宝新的“玩命”办案精神,穷追猛打“落水狗”的毅力和不给腐败分子以喘气之机的马不停蹄的神威,相比之下,那些贪赃枉法、与腐败一脉相传的所谓“大盖帽”们难道不觉得羞耻和愧疚吗?倘若我们的纪检执法办案人员都能像张宝新那样办案的话,腐败分子就会插翅难逃,自投罗网,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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