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 延安市在农村党员中推行了安塞县农村党员承诺制,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中省领导的高度评价。3月14日,延安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并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共产党员中全面推行承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通知》指出,推行党员承诺制,就是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全体共产党员,根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实践《党章》,为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向党组织和群众做出公开的承诺。推行党员承诺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即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不要求面面俱到,不搞“一刀切”。党员承诺的事项正式确定后,党支部要逐一登记备案并向群众公开承诺。党员提出承诺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和能兑现的承诺。承诺内容应多从带头执行组织、工作纪律、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群众方面考虑,也可从廉政自律方面提出承诺事项。各行各业的党员做出承诺时,一定要紧密联系自己的行业特点、岗位实际和自身的思想、作风实际,既可做出多项承诺,但决不能搞脱离实际的承诺。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除了和普通党员一样提出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相符合的承诺外,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党员作出承诺,既要防止提出过高过泛、难以实现的承诺,又要防止提出标准偏低、不经过努力就能达到的承诺。承诺要符合时代特点,体现先进性,并要根据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承诺事项。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承诺制延续到今后组织生活中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是建立兑现承诺的监督机制、建立兑现承诺的督促机制、建立党员落实承诺的支持机制、建立党员承诺的长效机制,推动承诺制不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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