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年一度新一届十佳律师评选揭晓,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洪当选历届以来最为年轻的十佳律师。
2004年九月初,中国法学界泰斗,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江平先生来我市考察,并约见了我省著名律师王洪,江平给与王洪高度评价,并亲笔题字"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勉励他更好的为社会服务。23岁成为一名专职律师,27岁任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国内最年轻的主任律师之一;28岁因办理王海打假案声名雀起,30岁因办理野玫瑰电脑城与中央电视台、国家质量万里行之争轰动全国,32岁破格被聘为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是我省最年轻的仲裁审理人员。王洪律师,现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科学历。
1994年与西北政法学院教授讲师组建我省知名律师事务所--万国律师事务所,并于1996年被推举为该所主任,是我省当时最年轻的律师事务所专职主任律师。其后常年担任洪振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年来,在办理各类案件中的数十起案件曾被中央、省、市电视台及其它新闻单位作为典型案例报道过,并担任新华社等重要媒体法律顾问。以下王洪律师的执业简况:
一、成功办理在全国有影响的知名案例
1、代理保健品公司与打假英雄王海的一场诉讼,使王海"兵败西安"
1997年打假英雄王海携众多新闻媒体来西安"打假",事件涉及西安、昆明两地的数家大型商场经销的一种保健产品,王海称,在各大商场销售的保健品为"假冒"产品,在大肆购买后要求索赔,该产品的国内一级批发商某公司委托王洪代理本案。经王洪在西安、昆明两地认真调查后发现,王海已受聘该产品生产厂商的推广人,而该厂家欲通过王海打假的名人效应。王洪律师先是以"打假还须依法"为题撰文批驳王海,后在西安、昆明两地与王海等人展开诉讼,使王海在昆明、西安均为达到目的。这是王海自打假以来在国内首次失利,北京各大报纸均以"打假英雄兵败西安"为题全面报道了此案。
2、承办建国以来我省最大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无罪
1999年9月,广东房地产商李某某因涉嫌诈骗渭南市财政局近三千万元财政款,经陕西省公安厅核准,被渭南市公安局在广东拘留,押回渭南。本案为渭南市委、市政府督办的大案,因涉及政府财政款被骗,引起国家财政部关注。李某某聘请王洪作为其律师,原来请求只要能够少判几年就满足。王洪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在取得详细的事实材料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李不构成犯罪的意见,认为本案虽涉及数千万元财政款流失,但仍属于经济纠纷,并将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直接递交公安部及陕西省有关领导,后来该法律意见书被采纳,李某某被关押26天后被释放。
3、承办全国"打假抗法"第二号案件--野玫瑰电脑城"暴力"抗法案
2000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万里行"来西安采访,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青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在野玫瑰电脑城与业主陕西省著名企业家钱某发生纠纷,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野玫瑰暴力抗法案"。事件发生后,著名企业家野玫瑰董事长钱某被刑事拘留,本案经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说法,二套经济新闻,四套中国新闻以及新华社中青报等连续报道后,酿成轰动全国的大案,被国务院定为全国抗法第二号案件,西安市委、市政府均批示严查,钱董事长及多人被以妨害公务罪逮捕。事件发生后,钱某聘请王洪担任其律师,王律师历经46天代理、调查工作,认为中央媒体的新闻报道有严重失实,质量万里行不具备国家行政职能,因此,钱并不构成犯罪,并通过有关媒体披露了事件真相。此后,本案在碑林法院开庭审理,经王洪律师力辩,钱被当庭释放,仅处以罚款结案,轰动一时的事件就此结束。后来,本案引起了国内法律界、新闻界的广泛争论,并成为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案例。
4、承办钱小焰状告中央电视台记者案
2001年3月,因野玫瑰抗法案件引起轰动全国的事件尚未平息,王洪律师再次接受钱小焰的委托,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掌握了所谓的"抗法"事件的真相。在北京经与央视多次交涉,使央视郑重出示证明,证明报道"抗法"案的央视记者为个人行为,并辞退了报道上诉案件的记者。此后王洪律师在北京代理钱小焰起诉了原报道"抗法"案件的央视记者,本案再次成为国内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后使原央视记者通过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向钱小焰退赔了3万4千元,随之原野玫瑰电脑城抗法事件内幕被彻底披露。本案由此改变了群众对抗法事件的看法,彻底地挽回了钱小焰的个人名誉。
5、承办全国十大著作权案件著名影视歌星江珊经纪人公司状告陕西联通侵权案
2001年6月,著名影视歌星江珊、崔健、陈红、陈琳的经纪人北京星碟文化公司总裁王晓京专程来西安就中国联通寻呼公司在陕传呼台中违法使用江珊演唱歌曲《梦里水乡》一事,全权委托王洪律师代理。
2001年8月,王洪律师代理"星碟公司"为"联通公司"使用江珊歌曲《梦里水乡》作为其传呼台背景音乐一事,正式起诉中国联通寻呼公司。本案经中央、北京、陕西、四川、广东、湖南等地的新闻媒体报道,在国内寻呼及电信业引起震动。国内电讯行业 全部取消了背景音乐。江珊经纪公司状告中国联通寻呼一案,成为国内入关首例因传呼背景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此案件迫使国内IT业巨头深圳华为公司对其提供的电信设备配置进行了全面改动。案件因涉及三大国内电信企业界巨头侵犯知识产权而成为加入WTO前中国音乐界知识产权的第一大案。
6、承办西北最大的批发市场--康复路批发市场的集团诉讼案
康复路是西北最大的批发市场,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商户近万家。2001年底,康复路市场诉讼此起彼伏,涉及其中的三大市场,案件近百起,王洪律师接受众多南方投资商的委托,代理南方投资商集团诉讼,本案涉及康复路数千投资商的利益,涉及标底千余万元,王洪律师代理南方投资商户,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7、参与办理广东特大受贿案--深圳市政城建集团董事长李某受贿案
2002年3月,接受李某委托,跨省参与深圳特大案件李某受贿案办理。
8、承办国内知名企业成都皇城老妈酒店公司侵权及合作纠纷案
2003年4月,接受陕西鑫汇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状告国内知名企业成都皇城老妈合作纠纷案,经西安仲裁委审理,裁决成都皇城老妈酒店公司赔款一千万元,维护了陕西企业利益。此事在省内产生很大影响。
三、担任多家新闻媒体法律顾问
王洪自执业以来,除办理大量的诉讼案件外,还担任十余家政府机构、企业、主要新闻媒体的法律顾问,在树立律师形象中起到一定作用。先后担任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电视二台、省台名牌栏目《都市快报》、《美文》杂志社、广东《家庭》期刊集团子刊、省政府办公厅直属宣传刊物《西部大开发》等知名新闻媒体的法律顾问,为陕西律师形象宣传起到一定作用。其良好的声誉,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
四、公开发表多篇有影响文章
王洪律师多次发表文章,1997年在经贸时报发表《王海,打假还须靠政府》文章获陕西好新闻二等奖;1996年发表《浅谈企业债务的预防》;2003年,在西安晚报头版发表的关于经营城市的三千字经济与法评论文章《一元钱引发经济热潮》,获市政府好评,并引起经济界有关专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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