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隶属于西安市司法局。主任为国内最年轻的著名主任律师、"西安市十佳律师"、"西安市十大杰出青年"王洪。律师事务所多年来聚集一批资深律师,组建了以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并重为服务理念的精英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机构、外资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宗旨
注重结果 而不是过程 洪振律师认为,精彩的人生应当注重的是生命的过程,而不是结果。但对于法律事务来说,洪振律师只注重结果而不是过程,所以,我们的服务是,只给你所需要的结果。
三、服务的主要客户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作为陕西省有较大影响的律师事务所,被众多媒体聘请为法律顾问,具有广泛的媒体资源。如为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电视台、广东家庭杂志社、省政府西部大开发杂志、美文杂志社等主流媒体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多方为客户提供媒体支持。 同时,事务所还为多家省市级政府机构提供法律支持,为客户在行政领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帮助。 其次,事务所主要业务是为众多大中型企业提供顾问和诉讼服务,先后担任澳大利亚第一大保险公司H-H保险公司中国代表处、国家重点项目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西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烟草专卖局、新兴地产集团公司、鑫龙集团公司、双威集团公司等数十家大型涉外及国有企业以及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曾多次被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四、典型案例
1、王海打假案 1997年处于事业巅峰时期的打假英雄王海携众多新闻媒体来西安"打假",事件涉及西安、昆明两地的数家大型商场经销的一种保健产品,王海称,在各大商场销售的保健品为"假冒"产品,在大肆购买后要求索赔,该产品的国内一级批发商"风驰"公司委托王洪代理本案。经王洪在西安、昆明两地认真调查后发现,王海已受聘该产品生产厂商的推广人,而该厂家欲通过王海打假的名人效应,收回"风驰公司"在全国的销售代理权,王洪律师先是以"打假还须依法"为撰文批驳王海,后在西安、昆明两地与王海展开诉讼,使王海在昆明、西安均遭失败。这是王海自打假以来在国内首次失利,北京各大报纸均以"打假英雄兵败西安"为题全面报道了此案,也使王海从此再未涉足西安、昆明。
2、办理全省最大的合同诈骗案---李太平涉嫌合同诈骗案 1999年9月,广东房地产商广东向信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太平因涉嫌诈骗渭南市财政局近三千万元财政款,经陕西省公安厅核准,被渭南市公安局在广东拘留,押回渭南。本案为渭南市委、市政府督办的大案,因涉及政府财政款被骗,曾引起国家财政部关注。 李太平聘请王洪作为其律师,原来请求只要能够少判几年就满足。王洪律师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在取得详细的事实材料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李太平不构成犯罪的意见,认为本案虽涉及数千万元财政款流失,但仍属于经济纠纷,并将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直接递交公安部及陕西省有关领导,后来该法律意见书被采纳,李太平被关押26天后被释放。
3、野玫瑰电脑城"暴力"抗法案 2000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万里行"来西安采访,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青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在野玫瑰电脑城与业主陕西省著名企业家钱某发生纠纷,引发了震惊全国的"野玫瑰暴力抗法案"。 事件发生后,著名企业家野玫瑰董事长钱某被刑事拘留,本案经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说法,二套经济新闻,四套中国新闻以及新华社中青报等连续报道后,酿成轰动全国的大案,被国务院定为全国抗法第二号案件,西安市委、市政府均批示严查,钱董事长及多人被以妨碍公务罪逮捕。事件发生后,钱某聘请王洪担任其律师,王律师历经46天代理、调查工作,认为中央媒体的新闻报道有严重失实,质量万里行不具备国家行政职能,因此,钱并不构成犯罪,并通过有关媒体披露了事件真相。此后,本案在碑林法院开庭审理,经王洪律师力辩,钱被当庭释放,仅处以罚款结案,轰动一时的事件就此结束。后业,本案引起了国内法律界、新闻界的广泛争论,并成为央视《今日说法》报道案例。
4、钱小焰状告央视记者案 2001年3月,因野玫瑰抗法案件引起轰动全国的事件尚未平息,王洪律师再次接受钱小焰的委托,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掌握了所谓的"抗法"事件的真相。在北京经与央视多次交涉,使央视郑重出示证明,证明报道"抗法"案的央视记者为个人行为,并辞退了报道上诉案件的记者。此后王洪律师在北京代理钱小焰起诉了原报道"抗法"案件的央视记者,本案再次成为国内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后使原央视记者通过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向钱小焰退赔了3万4千元,随之,原野玫瑰电脑城抗法事件内幕被彻底披露。本案由此改变了群众对抗法事件的看法,彻底地挽回了钱小焰的个人名誉。
5、著名影视歌星江珊经纪人公司状告陕西联通侵权案 2001年6月,随着王洪律师的知名度不断提高,著名影视歌星江珊、崔健、陈红、陈琳的经纪人北京星碟文化公司总裁王晓京专程来西安就中国联通寻呼公司在陕传呼台中违法使用江珊演唱歌曲《梦里水乡》一事,全权委托王律师代理。 2001年8月,王洪律师代理"星碟公司"为"联通公司"使用江珊歌曲《梦里水乡》作为其传呼台背景音乐一事,正式起诉中国联通寻呼公司。本案经中央、北京、陕西、四川、广东、湖南等地的新闻媒体报道,在国内寻呼及电信业引起震动。国内电讯行业全部取消了背景音乐。江珊经纪公司状告中国联通寻呼一案,成为国内入关首例因传呼背景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此案件迫使国内IT业巨头深圳华为公司对其提供的电信设备配置进行了全面改动。案件因涉及三大国内电信企业界巨头侵犯知识产权而成为加入WTO前中国音乐界知识产权的第一大案。
6、康复路批发市场集团诉讼案 康复路是西北最大的批发市场,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商户近万家,2001年底,康复路市场诉讼此起彼伏,涉及其中的三大市场,案件近在起,王洪律师接受众多南方投资商的委托,代理南方投资商集团诉讼,本案涉及康复路数千投资商的利益,涉及标底数亿元,地域涉及七八个省份,王洪律师代理南方投资商户,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7、皇城老妈商标侵权案 99年8月陕西鑫汇投资公司与成都皇城老妈酒店公司签订加盟协议,由鑫汇公司设立成都皇城老妈火锅西安店,经营被申请人品牌的川味火锅。协议签订后,鑫汇公司支付了加盟费,并投入大量财力,物力进行经营。经营期间,成都皇城老妈西安店严格履约,并交纳了各类商标使用费、权益金等。2001年10月,成都皇城老妈突然中止履行合同,拒绝向申请人提供配料,并撤走曾派驻的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导致皇城老妈西安店停止,并造成了数千万元的损失。 本所律师接受鑫汇投资公司委托代理后,案件历经仲裁委员会审理,并经市中院复查、省高院、最高院指导后结案。 该案于2003年9月判令成都皇城老妈赔偿鑫汇公司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8、参与办理广东特大受贿案--深圳市政城建集团董事长李某受贿案 2002年3月,接受深圳城建集团董事长李某委托,跨省参与广东特大案件李某受贿案辩护工作。
五、其他方面成绩
A、运用法律为陕西建设引资 1、我所主任自1999年起在京接受国际知名人士、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统战部高层人士--中国道教协会会长及中国道教学院院长闵智亭先生的委托作为其法律顾问,为其引进海外资金7000余万元,在西安临潼投资建成大型旅游文化建筑群明圣宫提供法律服务,并同时作为投资人台湾客商颜武雄的法律顾问,协助投资建设。 2、2004年,接受台商彦武雄先生委托,协助其设立引进外商投资公司,成立投资策划及法律资讯专业部门,与台商分别联络大批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区的投资商,提供各类招商指向,为陕西发展做出贡献。 3、美国一位曹女士通过当地华人报纸的报道了解了我所主任王洪律师的业绩后,专门从大洋彼岸发来传真材料,委托王洪调查办理"申请认可海外判决案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并代理诉讼。 4、日本小林孝则先生委托我所主任王律师作为其再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他在华投资项目及其本人事务的法律顾问。 5、加拿大的奥斯海国际教育集团公司聘请王律师为其在陕项目的法律顾问。
B、以实际行动投入公益事业 2003年初,我国发生"非典"疫情,主任律师王洪是我省第一个提出个人捐款并进行倡导的。当时国内还未建立起非典捐款机构,王洪与四位同志共捐款一万元交陕西电视台转交有关机构,陕西电视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予以了报道,
C、公开发表多篇有影响的文章 我所对于培养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非常重视,要求并鼓励各位律师在办案之余将工作心得和业务中碰到的问题整理并撰写成文章。其中,主任律师王洪除办理案件外,还配合政府政策发表多篇经济、法律类文章:1996年发表《浅谈企业债务的预防》;1997年陕报发表其撰写的《王海,打假还须靠政府》一文曾获陕西好新闻二等奖; 2003年,在西安晚报头版发表的三千字经济与法律评论文章《一元钱引发经济热潮》,该文章获市政府好评,并引起有关经济界专家的关注。我所夏墅在工作之余也撰写多篇文章,其中《井与刑之辩》、《乡政府状告学生家长有无法律依据-与乔新生教授商榷》两篇在《陕西律师》杂志上刊登。
D、积极参与政府法规的制定 1995年初,主任律师王洪便提议律师应为没有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律师事务所内设立的法律援助事务部。此后还曾参与西安地区法律援助条例的制定。 此外,我所律师也多次参与市政府及司法局组织的地方法规的制定研究,支持政府工作。
本所近况 为了将代理业务专业化,本所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开设了诉讼部、仲裁事务部、房地产部、金融部、知识产权部、涉外事务部等六个部门。近期所里还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凭借丰富的媒体资源,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的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并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增强法制观念。
联系方式 名 称: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姓名:王洪 联系电话:029-85533778 85525408 手 机:13909250692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邮 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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