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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花样繁多 春节选购年货谨防温柔陷阱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6-01-09 电


    新华网陕西频道1月8日电(顾荣)春节的脚步一天天临近,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走进商场选购年货。但是,据西安市物价部门的检查表明,目前市场上价格欺诈现象仍有增多趋势,商家谋取暴利的现象也仍然存在,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别被商家花样翻新的促销活动蒙了眼,一不留神掉入商家精心为您准备好的“温柔”陷阱里。
    据物价部门检查人员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市场上一些商家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高定价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虚构原价是最常见的价格欺诈现象,一些商家常用此招误导消费者,在打折降价时,提高价格或虚拟价格,有时所谓打折后的价格其实就是原价甚至比原价还高。此外,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解释,两种所谓“原价”并不能作为真实的原来价格。例如,某品牌服装进入乙店销售,并不能将其原在甲店销售的价格作为打折的原价。再例如,某全国知名品牌服饰首次进入一城市销售,其所谓的全国统一零售价也不能作为原价。
    买赠活动是现今商家常用的促销方式,赠物主要分为实物和购物券两种。物价部门要求商家在买赠实物时,必须标明赠品的品名、价值、规格等,如果不按规定,就视为价格欺诈。在赠送购物券时,物价部门要求商家必须标明如何使用购物券、使用的范围等,如果在没有被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同一卖场发现某些商品不能使用购物券,尽可向物价投诉部门举报。
    模糊标价也是近几年常见的促销方式,例如,消费者在某鞋帽专卖店门口看到“全场2-8折”的横幅其实就是模糊标价的最常见形式。有的所谓2折其实就那么一两款鞋还是陈年积压没人要的。物价部门解释,同一卖场,完全可按柜台细致标明折扣。
    近年来商家普遍采用返券促销活动,个别商家在促销活动前将已执行了一段时间的折扣价恢复到原始价,然后再进行返券。西安市物价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文件规定,这种行为已被明确列入价格欺诈行为行列,将是物价部门检查的重点。商家此种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提请消费者留神的同时也奉劝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完)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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