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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的成功模式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9-10-27 电

    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创办于1999年,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是一家以加工橘片为主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品主销美国、欧盟、日本、俄罗斯等海外市场。2008年以来,尽管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企业仍逆势而上,出口订单不减反增,生产销售同步增长。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出口创汇3200万美元,同比增长23%,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熙可公司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是始终坚持以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把果农作为企业发展的依靠。多年来,公司坚持“得原料者得天下”的发展理念,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大办原料基地,成功探索出了企业与农民结成紧密利益共同体的“公司+农户”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不仅保障了企业的生产原料,而且促进了农民增收。

    经过我们的调查,熙可公司的成功之处在于:

    把基地联农户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永州是柑橘生产大市,每年有40多万吨的柑橘产量,但能用于罐头加工的不足5万吨,绝大部分达不到加工要求,以往熙可公司每年都出现因原料不足而退掉外商订单的情况。不解决原料问题,公司难以正常发展。近些年来,公司把原料基地建设作为企业发展壮大的核心工程来抓,以农户为依托,通过自建果园租给农户管理、与农户合作建设果园、指导农户建设果园等方式,不断壮大原料基地。

把农户的果园作为第一车间来管理。作为外向型食品加工企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2006年熙可公司曾因原料农残超标,主动销毁价值600万元的产品。此后,公司下决心从源头抓起,坚持把原料基地作为第一生产车间,把果农作为车间工人来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培管果园,从原料生产环节就做到严格把关。严把种源关,坚持自繁自种。严把技术关,制定完整的技术体系。严把管理关,根据生产技术规程,对全部生产环节实行量化管理。严把标准关。对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生产的果农,公司优价优先收购其果品,并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规操作者,公司除拒收果品外,还收回承租权,解除双方合约。截至2008年,公司建立的15.8万亩柑橘原料基地,全部通过省农业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把果农视同企业员工来对待。熙可公司在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始终把果农当作公司员工,积极充当果农“娘家人”和“保护伞”,竭力为其生产生活排忧解难,赢得了果农的信赖和支持,密切了公司与果农的合作关系。一是资金扶持。公司借鉴孟加拉国移民小银行贷款模式,建立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民+银行”四方联保、链式贷款的投入机制。银行对需要贷款的专业合作社果农,由熙可公司担保,将贷款统一划拨到所在合作社的账户,再由合作社根据果农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分发到户,果农的贷款从交售的柑橘货款中分期偿还。二是承包扶助。对承包公司果园的农户,前五年免缴租金,第六年达产后,再按每亩100元缴纳租金和管理费。同时考虑产出效能比,每户果农承包面积在30至100亩之间,适度控制规模,做到风险最低、效能最高、效益最好。三是技术服务。公司聘请了一大批省内外知名专家,建立了一支由16名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服务团,与湖南农大、省农科院、省食品加工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还定期邀请日本、以色列等外国专家实地指导、培训员工,加强对果农的技术服务。对每个基地都派驻了技术服务小组,形成了从种苗繁育、种植管理、施肥用药、采摘贮藏、保鲜运输等集成化的技术服务体系,对果农进行“点到点”的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技术指导服务。四是人文关怀。公司坚持以果农为本的原则,对果农的关心帮助从生产领域延伸到了生活领域。近年来,公司共拿出581万元用于救济救助困难果农。

    把农民的利益作为公司的利益来维护。熙可公司推行的“公司+农户”模式之所以成功,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公司从不牺牲农民的利益换取企业一时之利,而是通过建立制度来保障农民稳定增收。一是以契约保障果农收入。公司与每个承包果农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利益分配原则和办法,对果农收入作了具体规定,使果农有明确的收入预期。二是组建专业合作社维护果农利益。2003年,公司发起成立湖南熙可柑橘协会,2007年更名为湖南信亿发柑橘专业合作社,并在永州市各县区和部分乡镇建立分社37个。合作社向果农提供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贷款、统一认定认证、统一产品销售,提高了果农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制定最低保护价收购柑橘。公司与果农签订产销合同,按照每公斤0.8元的最低收购价收购果农的柑橘,市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则随行就市,降低了农民的市场风险。四是帮助果农增加其它收入。公司支持果农在柑橘挂果前套种西瓜等经济作物,每亩还给予200元补贴,实现以园养园。

    熙可公司通过探索“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获得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构建了公司与农户之间和谐稳定的利益关系,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他们的实践,可以使我们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推行“公司+农户”模式,必须大力培育带动力强的加工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过去在一些地方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缺乏经营理念新、生产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龙头企业来带动。熙可公司成立10年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果农为依靠,保持了稳定的外向市场,持续不衰的发展能力,既具备带动农户的条件,又具有带动农户的责任,这是推行“公司+农户”模式的重要前提。从全省来看,要按照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产业大力培育像熙可公司这样的高素质龙头企业,提升稻米、生猪、柑橘、茶叶、油料等主导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2、推行“公司+农户”模式,必须确保农民稳定增收。熙可公司的实践证明,要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关键在于能否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对于农民来讲,增加收入是硬道理,不能增收的产业化意义不大。熙可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从不站在农户利益的对立面,甚至宁可牺牲自身利益来维护果农的利益,保障果农的收入,稳固了与果农的合作关系,成为企业战胜困难、应对各种挑战的致胜法宝。这一点很值得借鉴和推广。

    3、推行“公司+农户”模式,必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作为“公司+农户”的成功范例,熙可公司可以说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甚至干成了一些政府部门没有做到的事情。但无论是办基地,还是联农户,公司在某些环节明显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比如,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户的资金紧缺,农民的技术培训,自然灾害的补偿机制,土地流转的协调服务等等。为此,建议适当调整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方式,把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列入重点扶持范围,对良种繁育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给予支持,同时,采取分级配套的办法建立自然灾害补偿基金,加大信贷支农服务力度,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办法和机制,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

    “公司+农户”的模式,是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必然选择。但要取得成功,不能公司和农户“一加”了之。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的经验告诉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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