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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彰显出人文关怀
杨斌鹄 马晓娟

    14日,莲湖区在西安市率先对现行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作了补充和修改,按照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救助原则,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事前救助工作力度,增加了取消病种限定和定点医院、提高救助金额等一系列具有人文关怀的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救助工作。    

    增加事前救助发放医疗救助卡

    此次莲湖区增加的事前救助采取发放医疗救助卡和建立“城市医疗事前救助专项资金”的两种救助方式。医疗救助卡分为100元和200元两种,对困难群众家里解决吃饭、上学问题后无钱买药,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根据救助对象具体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发放,救助对象可以持卡在指定的药店购买所需药品,就解决了救助对象无钱买药难的问题。如果低保户中患大病、重病无力预交住院费,经医疗救助审批小组审定,由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根据救助对象具体情况按程序审批后预付标准为800至6000元的医疗事前救助专项资金,出院后按《西安市莲湖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方案》进行救助。

    增加事中救助先行垫付医疗费

    对于在住院期间支付医疗费特别困难的大病重病救助对象,莲湖区将视病情按先支付部分医药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救助资金由本人申请,街道初审、区医疗救助审批小组在接到初审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修改事后救助取消病种限定和定点医院

    对于救助对象是城市对象中的大病、重病和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莲湖区把城市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作了下修改。随着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划分病种的局限性日渐显现。不论根据何种因素来划分大病,都使部分救助对象被排除在救助范围之外,影响了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所以此次取消大病、重病、慢性病的病种限定。考虑到原有的三家定点医院已经不能满足救助工作开展,莲湖区将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扩大为市、区级所有医院,包括社区医院。同时还提高住院救助金额,扩大医疗救助的受益面。慢性病救助由每年不超过800元,提高到1000元;现将原来的住院救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每年不超过6000元提高到8000元;对患大病重病特困群众,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救助标准较大,经民政局审批报请政府区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同意给予二次救助。

    提高审批时效

    增加办理次数

    为使救助对象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助,莲湖区对城市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随时办理;长期服药未住院治疗的由一次性补助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办理,改为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分两次办理。此次,莲湖区还把因违法乱纪和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享受性医疗费用和购置保健品、有劳动或劳务合同,具有相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医疗费用(如工伤、交通肇事)等情况增加到不予救助的范围。 (记者杨斌鹄 通讯员马晓娟)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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