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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缘何成为政策“附和者”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9-28 电

    网友:张若渔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不久前连续播发《房价成本揭秘》的调查,引起有关部委的重视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公布房价成本清单,还购房者知情权,是非常有意义的。这样消费者就能根据真实、全面的信息做出理性判断,形成的房价也会更趋理性。”(《新京报》9月27日报道)

    对于媒体揭密“房价成本”,国土资源部反应“积极”,但我们注意到,这种“积极”更多的只是对公布房价成本这种做法的附和而不是执行。国土资源部没有成为此项政策的制订者和实施者,而仅仅是一个尾随者。

    新闻媒体在这件事上打了先锋。尽管他们对房价成本没有任何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但他们却凭着良知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行使了监督权。

    我想问的是,在媒体关注前国土资源部知不知道“公布房价成本”的重要意义?如果知道,为什么非要等到新闻媒体揭密之后,才宣称“非常有意义”?而不是在这两年房价疯涨的过程中有所作为?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政府出台任何政策都需要慎之又慎。但是,我们绝不能为了保护房地产业,而使房产商和银行成为公共利益的长期享受者,使老百姓成为公共利益的长期牺牲者。

    从社会公正和国家长远利益计,国土资源部在“公布房价成本”这件事上,应更主动的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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