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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9-05 电

网友:徐林林


 

    “既然你龙杰锋这么霸道,连我生存的权利、活动的场所都不给我。你龙杰锋想打死我,倒不如我先打死你!”广东四会市“2·24”枪杀案的杀人嫌犯梁金国这样对当地媒体记者讲述他杀死龙杰锋的理由。(9月2日《新快报》)

    梁金国枪杀龙杰锋的“理由”,从法律角度而言虽说不能成立,但龙杰锋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警察黑老大”嘴脸倒是由此足见一斑。假如梁金国忍气吞声,远走他乡,让龙杰锋“眼不见为净”,也许就没有“今年2月24日,时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这档事了。而以龙杰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龙兴社”,以及其掩藏在“警察”身份背后的血案恐怕也不会因此而被曝光。

    “警察黑老大”为何死后才浮出水面?有关报道称,关键在于四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国阳、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股原股长张伟洲等人一直为其充当“保护伞。(9月1日新京报《广东四会民警做黑老大 副局长当保护伞隐瞒真相》)

    然而我认为,问题也许没有这么简单,其中至少有两个问题不容忽视---首先,市公安局党委是否名存实亡?一个副局长加一个治安管理股股长,究竟有多大能耐?难道整个党委就拿他们没治?2000年10月28日,“龙兴社”成员正与人斗殴,龙杰锋不但没有履行处警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致使其中一名男青年被活活打死。张伟洲等人隐瞒事实真相,使龙杰锋逃脱法律追究。(9月1日新京报《广东四会民警做黑老大 副局长当保护伞隐瞒真相》)人命关天,局党委成员对此到底是一无所知?还是另有隐衷,以致装聋作哑?

    其次,当地政法委是否监管失范?对于龙杰锋及其同伙的恶行,当地群众不断报警,甚至上访揭发,但几年来几乎都是“一无所获”。从龙杰锋死后,城区乡村,鞭炮齐鸣,老百姓纵情庆祝的“盛况”来看,龙杰锋及其“龙兴社”在当地引发的民愤已非同一般。就算四会市公安局整个班子麻木不仁,莫非当地政法委平时就没有听说过龙杰锋其人其事?龙杰锋一伙打人致死很快就被“摆平”,而他本人死于非命后“警方迅速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如果将办案方面存在的这种强烈反差,仅仅归咎于市公安局,从目前司法管理体制而言,只怕是说不过去的。还有,直接对市公安局进行综合考核的上级领导机关,未必就没有半点责任?

    梁金国涉嫌杀人罪,自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直到龙杰锋被杀后其“警察黑老大”的身份才被揭露,这简直让人匪夷所思。我以为,在此案的追究过程中,如果只看到陈国阳、张伟洲等显形的“保护伞”,而忽视了对某些隐形“保护伞”的查究,那么,说不定过不了多久还会冒出刘杰锋、李杰锋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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