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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9-01 电

    网友:朱绍华
    “我们错了,不该告诉媒体(让曝光),我们要向县上领导公开道歉。”陕西省武功县一汽车修理厂的夫妇俩因县人大和县政府拖欠他们15万余元汽修费经《华商报》报道后,“县上领导生气了”,要账更难了。哭笑不得的他们甚至表示,为了要 回钱,他们愿意向欠账单位道歉。[据8月31日《华商报》]。

    政府拖欠了自己15万元修理费,两口子每年跑了50多趟一分钱没要到,妻子因要款心急近日上火,腮帮子肿着,工人半年多没开工资了,借人家的钱人家不断的催逼,走投无路之下,这才求助于媒体,没想到媒体一“曝光”,要账更难了,人家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就明确告诉他:“只要我当办公室主任,一分钱也不给(你们),哪怕找媒体也罢,打官司也罢”。瞧瞧,领导生气了,这回后果真的很严重。

    在我们的社会里,老百姓素来就有“官打民不究,父打子不究”的说法,现在虽说进入了法制社会,象这样的事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老百姓很多都不敢,因为告官就等于告自己的父母,哪有能和自己的父母“讲理”的?老百姓的因为觉悟低,法制观念不强还情有可原,可怕的是我们有些官员也真把自己当成了群众的“父母”,只要是自己和政府说的做的就没有不对的。群众就只有无条件执行的份,拿这件事情来说,在县政府官员的眼里,政府在你那里修车,那是“瞧得起你”,欠钱不还不仅是应该的,还是理所当然的,你三番五次地去要已经不应该,更何况你竟敢告诉记者,让领导“好没面子”,正象那位办公室主任所说,就是一分钱不给你,你又能翻天?

    象这样以政府的形式“赖帐”的,当然也不是武功县的“独创”,他们之所以敢赖,还有一点就是反正是公家欠的,也不是哪个具体人,闹到哪里也是政府行为,牵连不到哪个人要付法律责任。领导之所以“很生气”,就是群众和媒体“没有搞清楚这点关系”。

    政府赖帐,不仅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和利益,也有损于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新闻媒体实行舆论监督也只能起到“曝光”的作用,而真正能改变这种情况的是诉诸法律,也需要上级政府的督促和支持。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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