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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死亡率上升 多为农村居民及高龄产妇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8-30 电

    市卫生局近期组织专家对去年我市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显示,我市去年的孕产妇死亡率比2003年上升了49%,18位死亡孕产妇中大部分都是农村居民及高龄产妇。

    产后出血为第一杀手

    2004年我市孕产妇共死亡18人,其中1人是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46.07/10万,比2003年的30.92/10万上升了49%,距《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中规定2005年死亡率控制在39/10万以下的标准还有一段距离。这些孕产妇死亡的根本原因中以产后出血为主,其次为妊高征、羊水栓塞、子宫破裂。

    近三成为非法接生

    18名死亡的孕产妇中,有5人在无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分娩,非法接生占到27.78%。死亡的18名孕产妇中17位都是农村人,而且高龄产妇较多见,平均年龄为32岁,最大的为44岁,其中30岁以上就有13人,占死亡人数的72.22%。另外,还有8人都属于计划外分娩,且大部分死亡孕产妇经济水平差,月收入在100元以下的就有11人,占死亡人数的61.11%。

    文化程度低、多产、孕期保健服务不到位也是这些死亡孕产妇的显著特点。18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仅1人,另外17人都属于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17人中有2人还是文盲。死亡孕产妇中有6人都是怀孕3次及3次以上者,有4人在孕期未进行产前检查,在进行产前检查的人中,产前检查少于5次的就有9人,进行早孕检查的仅5人。

    不可忽视孕期检查

    专家评审结果显示,这18例孕产妇死亡病例中可以避免死亡的有10例,创造条件可以避免死亡的有6例,2例为不可避免的死亡。在可避免或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的环节中,以医疗处理延误或处理不当为主。市卫生局基妇处刘璐处长介绍说,为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市卫生局已经加大母婴保健法的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接生,严格进行产科准入制度,同时也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同时她提醒孕产妇,孕期检查可以了解孕期母婴健康状况,提高孕妇的健康素质,防治各种孕期并发症、合并症,这一环节不可忽视。另外,建议孕产妇最好选择县级以上具有执业资格的医院分娩,切不可到技术条件不过关的非法诊所就诊。 (记者吕华)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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