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算来,今年已是中国改革开放第26个年头。
如果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是与中国改革开放相伴相随的话,国企改革的历史,也已经有四分之一世纪了。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人所共知的长足进步,既然如此,国企改革还需要继续向前推进吗?
答案是肯定的。
怎么改革法?或者说,朝着哪个方向改革呢?从大方向说,我国的国企改革,主要是围绕国企产权即公有制实现形式而展开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国企改革确实还大有文章可做。
且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党的十五大以来,中央有关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一些重要论述吧。
——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看清基本走势,摸准发展脉络,国企改革的大方向也就可以把握住了。
简言之,国企改革,从产权实现形式上说,就是要从单一的国家所有制走向各种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而股份制将会成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的主要目标模式。
换句话说,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将通过改革和改制,组建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而成为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股份制企业。
陕西宝鸡市的国企改革,正是沿着这个方向向前推进的。正因此,它才会在短短三年时间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也因此,本报记者深入宝鸡采写了这篇报道。
需要强调的是,国企改革改制,必然触及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前不久,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在总结国企产权转让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场所、方式、程序、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在推进国企改革中,一定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推动规范改制,促进有序流转,产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产权转让的信息也必须充分披露,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全国国企改制也是宝鸡国企改制所应当注意和必须遵循的。
改革正未有穷期。国企改革还大有文章可做。
可以预料的是,国有企业将会在新的改革改制中焕发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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