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陈家山矿难发生后,陕西省总工会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领导高度重视,指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陕西办事处尽快进行互助保险理赔事宜。陈家山煤矿有1078名职工,于今年11月10日自愿参加了职工互助保险中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1·28”矿难发生后,经初步核实,伤亡职工中有近100人参加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每个遇难参保职工可得到保险赔付金5000元。为了使理赔工作及时展开,陕西省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办事处特事特办,已于12月1日先期将50万元赔付金交给有关单位,具体手续待以后补办。 (记者 赵丽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