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学院借司法考试赚考生存包钱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4-09-21 电

    9月18日上午,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西安工业学院考点利用承办司法考试的机会,在每个考试楼前设立存包处,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带包进入考场,每个包收取考生1元钱的存包费,此举引发了考生们的颇多怨言。

    上午8时,西安工业学院考点参加今年司法考试的考生陆续开始进入考场,但考场入口处设立的存包处却让考生们大惑不解。开始考生们以为,今年司法考试规定不得随身携带书籍、资料、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所以考场专门设立了存包处,以方便广大考生。当听说存包还要收费1元钱时,很多考生开始与收取存包费的工业学院学生争执起来。

    记者走上前去发现存包处的牌子上还写着“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和“自备零钱1元”的提示。记者问:“为什么要收存包费,往年不是只要求把包放在指定位置吗?”一个学生干部模样的男生说:“我们这里年年都要求存包的,因为不能携带书籍、考试资料和手机进入考场。”记者又问:“这是司法局给每个考点的统一规定还是你们学校自己的规定?”那位男生一会儿说是学校的规定,一会儿又说是司法局的规定,最后他说他自己也不清楚。这时旁边一位考生在存包时被要求把手机拿出来随身携带,因为他们不负责保管贵重物品。这位考生马上问道:“手机可以带入考场吗?”那位收存包费的学生回答:“可以。”这时外面开始进场的考生越来越多,因为要求自备零钱,又有很多考生忙着到处换钱,到8时20分,考场内已开始发答题卡了,还有考生在外面办理存包手续。

    在考场外,记者遇见几个省司法厅的巡考人员,于是就向他们询问省司法厅有没有要求在考场外设立存包处的规定。他们都摇头说:省司法厅没有这个规定,西安市司法局也没有这个规定,这个事是学校自己弄的,他们不知道。考试结束后,记者又问了几个参加考试的考生,他们都说这个规定不合理,而且半天进不了考场还影响了考试情绪。一位姓杨的考生说:“我们在报名的时候,已经向司法局交了每门45元,四门180元的考试费,这其中就包括考场租赁及其他相关费用,司法局付给考点学校考场租赁费,学校就应该给考生提供包括考场使用及代为保管依据考试规则不准携带物品的义务,所以他们收取考生存包费的做法事实上属于重复收费,肯定是不合理的。”记者又询问了几个工业学院的监考人员,他们说:“这其实是那些学生会的学生搞的,相当于勤工俭学嘛。”随后记者设法搞到他们给考生的存包卡,果然见上面盖的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西安工业学院机电工程系总支”的印章,那么,又是谁给这些学生这么大的权力?

    11时50分,记者来到了同为2004国家司法考试考点的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原纺织学院)发现这里并没有在考场外收取存包费的规定。 (记者 贺小巍)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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