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东收钱真房东撵客 校外租房3天花2100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4-09-16 电
赵宏伟 高立红

    随着各大高校陆续开学,放假回家的学子们纷纷回到学校,开始又一轮忙碌的学习与生活。还有一些人也开始忙碌起来,那就是高校附近的房屋中介们。虽然前段时间明令禁止大学生外出租房闹得沸沸扬扬,但是校外租房的大学生人数仍未见减少,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仍然大量存在。近日,记者就接到三名天津理工大学网络系专科学生打来的电话,在电话中,三名大学生讲述了自己租房被骗2100元的经历。

    为方便校外租房

    原来,赵某、胡某和古某三人非常要好。毕业以后,赵某找到了工作,而胡某和古某则准备继续深造,于是三人商议在外租间房子。于是9月4日下午,三人来到位于鞍山西道天大宿舍对面的“高速房屋信息中介公司”,三人与该中介公司刘小姐签订了协议,并交纳了150元的中介费。

    被骗缴三月房租9月5日上午,该中介公司的另外两位工作人员向三人推荐了一套房屋信息“群富里3号楼1门508室。独单,双气,热水器,有线电视,宽带,简单家具。房租700元/月,可议。闫女士,联系电话13512086192”。(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中介公司并没有按照规定,核查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只凭闫女士一个电话便记录下了该房屋信息。)

    由于马上就开学了,时间比较紧迫,于是赵某当时便打电话联系到了这位闫女士。双方商定下午1时许在万德庄大街的天津检察院门口见面。

    赵某等下午准时来到约定地点,大约15分钟以后,闫女士如约而来。简单介绍以后,闫女士便带三人来到群富里3号楼1门508室,赵某等查看完房屋以后,便和闫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了三个月房租2100元。闫女士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赵某,并许诺第二天会送来燃气灶,电视等物品。赵某等一时大意,并没有检查闫女士的房产证等有效证件。

    真房主突然出现9月6日,赵某等搬进了群富里3号楼1门508室。当天上午赵某给闫女士打电话要求再多要一张单人床,闫女士满口应承下来。但是下午闫女士打来电话说,找不到单人床,燃气灶等物品回头再送来。

    没想到9月8日上午10时许,一位姓刘的女子突然前来,称自己才是这个房子的真正房主,要求三人尽快搬出去。赵某等拨打110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取证,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房屋出租诈骗案。

    律师支招 维权路线这样走

    几名被骗大学生应如何维权呢?记者为此走访了本市明扬律师事务所的杨仲凯律师,请他就此事件做出分析,并给被骗大学生开个“处方”。

    杨律师称,本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因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犯罪行为而起,它可能带来两个后果,一方面是国家公诉机关就此犯罪行为提起的公诉行为,另一方面是被骗大学生就此提起的附带民事索赔;另一个是受害大学生与中介公司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介公司在提供租房信息时,应进行必要的审查,以确保租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失。而在此事件中,中介公司显然没有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导致骗子乘虚而入。

    因此,杨律师给几名大学生画出的维权路线图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期限为两个月,如果此案侦破,会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时,你们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人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两个月后没破案,你们还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益。如果刑事案件一直没有线索破案,几名大学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中介公司主张民事权益。(赵宏伟 高立红)

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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