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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绑架”欠债人(图)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4-03-20 电

讨要8万元无着落6年寻找积怨恨 债主叫来同伙―――

冒充公安“绑架”欠债人(图)

三疑犯王合新(左)、宋军(中)和贺小亮  本报记者 柳阳 摄

  (记者 柳阳)由于多年讨债未果心生怨恨,今年3月1日晚,蒲城县农民王合新在渭南城区意外遇到欠债人罗振业后,打电话叫来两同伙假冒公安,将罗先后在城区四家宾馆非法拘禁长达11天。渭南警方闻讯后成功解救受害人,并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宾馆夜晚传出求救信

  3月11日晚7时30分,渭南开发区公安分局兴陕路派出所接到开发区蓝宝石酒店客房部经理贺某电话报案:“宾馆一女服务员从707房间门外意外收到一封求救信,信上称‘救救我吧,我已经被绑架11天……”

  接到报案,所长李进荣立即向分局领导汇报,并率6名民警赶赴酒店,晚上8时许民警进入707房间,成功解救出被非法拘禁11天的50岁蒲城村民罗振业,并当场抓获在该房间的王合新等3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33岁的王合新是蒲城县龙阳镇人,6年前罗振业欠下了他8万元至今未还,且始终找不到罗,于是产生怨恨。今年3月1日晚,王在渭南国贸商厦门口无意中见到罗。他立即打电话叫来在渭南的两个朋友宋军和贺小亮,授意两人将罗“绑架”。

  在4家宾馆拘禁欠债人11天

  这之后,宋、贺两人在渭南国贸大酒店门口出示假证件,冒充公安人员,将罗秘密“绑架”后带到附近一茶吧“谈事”,并向其索要包括欠款在内共20万元。罗称一时拿不出来,后遭威逼写出还款计划。

  3月1日晚,王等因感觉罗无还款诚意,将其带到国贸大酒店开了房间,非法拘禁起来。在房间里,宋军持匕首曾威胁罗,声称要挑断其脚筋,后又殴打致其嘴角出血。

  为防止被人发现,3疑犯曾先后将罗从国贸大酒店转移到光华宾馆,后又转到开发区的安仙宾馆及蓝宝石酒店,由三人轮流看管并限制其人身自由,3月11日罗乘三人不备之际,偷写了一封求救信从门缝递出请求解救。目前,涉嫌非法拘禁的3疑犯已被正式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说话

  看似简单的一起“绑架”案,却引人深思。气急败坏的疑犯冒充公安“绑架”勒索欠债人,触犯了法律,自然会受到惩罚,但欠债人长达6年欠债不还且躲着不见的行为也的确可耻可恨。俗话说得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试想欠债人能及时还债,或者与债主协商沟通,而不是一味地躲债逃避,也许就不会出现这一幕。因此,要悲剧不再重演,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努力,来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法律的尊严。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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